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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標準,村務管理更“去九宮格共享空間明白”_中國網

“在500多年的樟樹下進行民法典宣講,組織豐富多彩的村民讀書會……可以說,下畈村的鄉風文明蒸蒸日上,村民的生活越來越好,這一切的成功都來源于我們的‘治村法寶’。”5月10日,在《村務管理》系列國家標準新聞通氣會暨現場交流會上,說起“治村法寶”,浙江省寧波市寧海縣岔路鎮下畈村聯村干部楊佩蓉尤為自豪。

楊佩蓉1對1教學口中的“治村法寶”就是村級小微權力清單“36條”,在“36條”的推動下,這個僅有175戶508人的村子,已榮獲全國文明村、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等5項殊榮。

小微權力看似微小,卻關系人心向背。2014年初,寧海縣全面梳理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權力事項,界定了權力事項、實施主體、文件依據、運行流程等具體內容,頒布實施《寧海縣村級小微權力清單三十六條》,涵蓋村級重大決策事項、村級采購事項、村級集體資源和資產管理事項、村民宅基地申請事項等11個方面、36項標準。下畈村作為寧海縣村級小微權力“36條”的發源地之一,從最開始參與試點,為全縣“36條”的成形提供寶貴經驗。

這一經驗做法如果固化下來,成效可進一步放大,惠及更多農村。2018年,由寧海縣紀委、縣市場監管局牽頭,會同各職能部門,在市場監管總局、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等指導下,依托中舞蹈場地國標準化研究院、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等專業機構分享的支撐下,將“36條”經驗固化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可操作的村級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模式,其核心經驗上升為國家標準,推動了標準化與鄉村治理深度融合。

為了充分保障國家標準的開放性、包容性和協調性,在充分調研以及向35家單位征求意見基礎上,標準草案進行了多輪修改完善。2022年3月9日,《村務管理基礎術語與事項分類》《村務管理事項運行流程編制指南》《村務管理村務流程化管理實施指南》三項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實施,這些標準重新界定了村務管理的基礎術語和定義,明確了村務事項運行流程的編制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內容。

村務管理事務多而雜,將繁瑣的村級事務梳理形成“36條”制度,再上升成為系列國家標準,也就為村見證務管理建立了統一話語體系和方法體系。村務管理實現制度化,有效提高基層管理效率,快速解決農民遇到的難題。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一級巡視員徐長興表示,標準實施兩年以來,對指導我國轉變村務管理方式,規范開展鄉村治理工作,提升鄉村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夯實鄉共享會議室村振興基礎發揮了良好的作用,為打造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新畫卷起到了重要支撐。希望標準各起草單位不斷跟蹤、了解和掌握村務管理領域相關的政策文件精神,找準村務管理工作的新形勢、新變化,及時進行反饋,便于我們對標準中的相關要求進行修改完善,不斷增強標準的適用性。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李治平認為,雖然標準內容科學合理,提高了村務管理工作質量,但是還有尚待提升的方面。如,標準的宣貫范圍大多集中于浙江省和各起草九宮格單位所在省份,其他省份還未組織開展大范圍的標準宣貫活動,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標準的大范圍推廣和實施。再如,村務管理系列國家標準的家教場地應用對象主要為鎮級和村級相關管理部門,一定程度上存在對標準和標準化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標準化意識不強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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